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设立于1959年建校之初,2002年被确定为安徽省教改示范专业,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特色专业,2018年在安徽省普通本科管理类专业合作委员会专业评估中获得A-等级(第一名),2019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富有诚信笃行品德和社会责任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基本理论,特别是具有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的知识与方法以及处理会计实务工作的能力,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时代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特色
本专业核心课程设置精细,既夯实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又强化工具性学科和方法论的培养,同时注重会计从业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突出会计学专业的特色,采用实践教学与综合能力开发相结合的培养方法。
会计学专业学生的培养,在知识特征上强调基础宽厚,知识面广;在能力特征上要求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职业道德方面注重爱岗敬业、诚信守法、社会责任感等良好品格。
经过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的学习、技能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学生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从事会计与管理工作。
三、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管理会计、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会计综合实验、国际比较会计等。
四、专业学制、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
1.学制:4年,修业年限可为3-6年;申报获批创新创业休学、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本科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
2.毕业要求: 毕业学分要求160。课外教学学分要求(15学分):包括社会责任教育与其他课外教学素质拓展(10学分),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第二课堂等;参加体育教学俱乐部活动(2学分)、文学艺术俱乐部活动(2学分)、劳动教育活动(1学分)。进入培养方案不计入课堂教学学分,为在校学生课外活动必修。
3.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