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专业
全日制学术学位
类别 |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 | 招生学院 |
理论经济学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020102 | 经济思想史 |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
020106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
020105 | 世界经济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
应用经济学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
020203 | 财政学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
020204 | 金融学 | 金融学院 |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
020207 | 劳动经济学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 | |
0202Z1 | 投资经济学 | 金融学院 | |
0202Z2 | 合作经济 | 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 |
统计学 | 027000 | 统计学 | 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工商管理 | 120203 | 旅游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1202Z1 | 市场营销 | ||
1202Z2 | 物流管理与电子商务 | ||
公共管理 | 120401 | 行政管理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
美术学 | 130400 | 美术学 | 艺术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类别 |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 | 招生学院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25100 | 金融 | 金融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类别 |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 | 招生学院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025700 | 审计 | yl12311线路检测 |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
125600 |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二、调剂政策与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到我校研究生的考生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调入应用统计(0252),须第一志愿报考应用统计(0252)。调入审计(0257),须第一志愿报考审计(0257)或会计(1253)。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
(8)非全日制专业接收调剂要求: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前提供定向就业协议。
(9)满足教育部规定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10)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和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一致,系统关闭时间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而定。
三、调剂程序
(1)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调剂信息。
(2)申请调剂考生提前登录我校研招网(http://yz.aufe.edu.cn/),查看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信息,了解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3)学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yl12311线路检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